2011年8月,根据《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4号),经陕西省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初审,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认定我校规划院等全国23家单位为甲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从而使我校规划院成为西北地区唯一具有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设计双甲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
在参评旅游规划甲级资质期间,规划院先后完成或合作完成了陕西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陕西省旅游十二·五规划、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黄帝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秦岭国家中央公园户外旅游服务基地策划及规划、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保护与旅游规划、西安渭河两岸文化与生态旅游详细规划、四川汉旺5•12地震遗址保护与旅游规划、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文化故城保护与旅游发展规划、华清池风景区详细规划、世园会标识系统规划、浐灞旅游规划研究等一系列旅游规划项目,为学校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结合项目实践,规划院在旅游总体规划、旅游策划、旅游区城市设计、城市旅游、风景名胜区规划、地域文脉挖掘与生态特色结合等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探讨,多次获得省部级规划奖,在各类专业杂志发表了一批高水平研究论文。
获得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标志着我校规划院在旅游规划设计方面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为规划院今后的项目拓展和科研转化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